继续教育学院是代表学院统筹管理全院成人教育工作的部门,履行成人教育工作管理职能,即负责学院成人学历教育(自考、函授等)、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等工作,下设有综合科、自考办、函授部、培训鉴定办4个科室。具体职能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成人高等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全院成人教育的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符合成人教育规律和特点的管理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
3.组织拟定学院成人教育工作计划。
4.组织制定、审核函授各专业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组织院外教学点建设的审核和上报:负责全院函授学生的学籍管理,新生电子注册,毕业资格审核、及证书的电子注册;审核系部函授教学授课安排,毕业论文指导、答辩安排,并检查系部实施教学全过程。
5.负责自考联合办学协议的备案,招生简章的审核,教学环节的检查,按时统计自考招生、毕业等各项数据。
6.负责学院培训方案的备案、招生简章的审核、培训过程的检查,学院培训基地的申报、年审及管理,资产公司申报的培训机构和项目的备案。
7. 负责鉴定对外(省、市鉴定中心)联系、协调,组织制定学院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计划,开展各类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考试、考证、颁证工作、作好毕业生职业技能证书的审核、统计、上传教务在线工作,督查系部加强考评员队伍建设,组织新增鉴定工种申报,组织系部积极参加省市人社部门开展的技能大赛。
8.统一组织函授、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工作,参加自考统考、省考巡视工作。
9. 负责对系部进行年度成教考核工作。
10.完成成教各类档案的立卷、归档及移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