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专业设置规划、统筹与管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22】1 号 )(附件 1)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专业设置规划与统筹
请各二级学院围绕国家发展战略、行业人才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学校办学定位、优势学科专业和办学条件,主动对接新经济、新技 术、新业态、新职业,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成人学习规律,科学合理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专业设置规划。
二、做好 2022 年拟招生专业(函授)备案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对2022 年拟招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专业制定详细的人才培养方案,要将专业备案工作作为加强专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切实抓好,明确工作职责,健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填报数据的准确性。
要求各二级学院开设的全日制专业范围内设置高等历继续教育专业(函授),设置国家控制的专业须具备全日制国家控制专业设置资格和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同意意见。请于 2022 年 1 月 22日前将2022 年拟招生专业(函授)人才培养方案(附件 2)发送至 86882238@qq.com,邮件以“二级学院名称+拟报专业名称”命名。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
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2. 2022 年拟招生专业(函授)人才培养方案
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01月12日